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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渔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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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渔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AB5305004-2008-004
发布机构 上海渔港监督局 产生日期 2008-02-02
文件编号 沪渔监[2008]4号  失效日期  
摘要 近期本市遭遇时间较长的雨雪天气,又逢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希望各渔港监督、各渔业村(队)做好工作,防止和减少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和港内停泊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渔业安全
内  容

各渔港监督、各渔业村(队):

    近期本市遭遇时间较长的雨雪天气,又逢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欢度春节,切实做好防雪防寒工作,防止和减少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和港内停泊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希望各渔港监督、各渔业村(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各渔港监督在春节期间要加强值班,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

    海上救险准备工作;春节前要与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业村(队)对港口、码头、及船舶停泊点实行联合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治。

    二、要结合“1.11”私渡船重特大事故,强化港口、码头、签证点、渔业村等场所的宣传,坚决打击“私渡船”的违法行为,有效制止违规、非法载客现象。

    三、停港渔船应自觉遵守港内停泊秩序,安排充足的人员值班;渔业村(队)应制定停泊渔船值班表,并安排专人加强对码头停泊船只的安全管理和巡查,避免盗窃、火灾和其他事故;要及时清理积雪,上下船只注意湿滑。

    四、要加强对出海渔船的安全宣传。出海渔船应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规范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并做好相关防护工作;雨雪天气,甲板更加湿滑,舱面作业时注意各自安全;航行作业过程中要加强了望;锚泊要避免航道,加强值班;应正确使用各种信号设备,及时接受气象预报,加强与编组船队联络,做好回港避风工作。


上海渔港监督局 
二OO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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