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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项目: 兽药产品商品名的备案审查。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
三、办理地址、时间和联系电话: (一)办理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30楼3006 (二)办理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 9:00——11:30 (三)联系电话:86-21-23113098,23113090
四、办理时限: 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应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审查决定。
五、申办对象资格: (一)申办对象:兽药生产企业。 (二)受理条件:必须具备《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六、申办手续: (一)兽药生产企业提出兽药产品商品名的审查备案申请,陈述简单的命名理由; (二)提交《兽药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三)提交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样稿。
七、办理程序: (一) 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若企业所取商品名合理,符合国家有关兽药名称管理的要求,且没有与本市其他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则同意备案; (二) 若企业所取商品名不合理,或不符合国家有关兽药名称管理的要求,或与本市其他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则不同意备案,并向企业说明理由; (三) 若企业在网上申办,可直接得到是否同意备案的查阅结果。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无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九、办理依据: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第22号令),《关于加强兽药名称管理的通知》(农牧发[1998]3号)
十、办事纪律: (一)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职责,热情服务,耐心解释,严格把关。 (二)严格依法行政,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客户请客送礼。 (三)坚持制度,方便客户,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电话: 单位:上海市畜牧办公室。 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30楼 邮编:200003 电话:86-21-2311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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