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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电脉冲捕捞渔具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收缴223组电脉冲渔具(电脉冲渔具包括脉冲发生器、充电器、电瓶、电缆)。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市、区(县)、镇、村四级联动,紧密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是调查摸底,加强宣传。渔政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渔港、码头、渔村,发放调查表、告渔民书,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召开渔民船东座谈会,对桁杆拖虾作业渔船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电脉冲使用情况以及使用电脉冲渔具渔船停泊港口分布情况,向渔民广泛宣传电脉冲捕捞的危害性以及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明确电脉冲的上缴截止期限,鼓励渔民自动上缴。
三是电脉冲上缴以自愿为基础。上缴方式:首先上缴至各自的渔业村,然后由区县主管部门、渔政部门按照每套电脉冲的配备给予验收,合格后由渔政部门派专人、专车装运至指定地点。收缴到的电脉冲渔具必须为整套,其组成为:脉冲发生器、充电器、电瓶和电缆四个部分。
四是联合执法,加强查处。渔政部门主动与工商、海事、公安等部门联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努力做好海上、港口、陆上三个环节的执法检查工作。对制造、销售电脉冲渔具的商家逐一进行摸查排访,加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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